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國家煤礦安監局副局長宋元明介紹2014年前三季度全國安全生産形勢及新《安全生産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安全監管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 支同祥]新安全生産法經人大審議後,8月31日發佈,于12月1日施行。推進新安法的貫徹實施,重點要強化四個方面的工作。第一,進一步強化新安全生産法的重要地位。大家知道,安全生産非常重要,這次修訂,明確把安全生産應當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寫入了新安全法。另外進一步完善了安全生産的方針,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在新法的總則部分,進一步明確了安全生産各方面的責任,要求建立生産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 第二,進一步強化生産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這是我們這次修法增加和完善內容比較多的,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們做好安全生産工作,關鍵還在企業,企業是根本。所以近年來,我們從一些重特大事故的原因分析中都能夠看到反映出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的突出問題,我們這次修訂安全生産法,把國務院23號文,國務院40號文的有些規定上升為法律的規定,並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做了進一步強化。與原法相比,我們好多內容修改的比較多,完善的比較細。 第三,進一步強化政府部門監管職責。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個必須的原則,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産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我們在安法修訂中,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職責,我們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綜合監管,有關行業部門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對相關行業領域實行安全監管。另外,強化了各個行業部門安全監管的職責,同時法律也賦予行業部門安全生産行政執法的地位。 第四,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行為和事故的責任追究和處罰。一是加大了處罰的力度,這次新法的修訂力度很大,許多條款已經不再把逾期未整改作為處罰的前置條件,我們對企業隱患加大處罰的力度。二是實施雙罰。大家知道,原法只是對發生事故的生産經營單位進行處罰,這次我們進一步加大力度,不僅處罰事故的單位,也處罰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而且力度很大。三是提高對事故單位處罰的額度。這次修法把一般的行政處罰額度提高2-5倍,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企業最高可以處罰1000萬,對特別嚴重的再增加一倍,就是最高到2000萬,應該説新安全生産法是一部最嚴厲的法律。四是加大了責任的追究。我們規定生産經營單位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我們叫職業的終身禁入。 另外安監總局正在加大新安全生産法的宣貫力度。我們都知道,學習宣貫新安全生産法,是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要求,也是我們推進依法治安,全面落實依法治國的重要體現。所以,建議我們各位媒體能夠重視並加大對新安全生産法的宣傳力度,一方面安全監管人員、執法人員要加強學習,要深入學習,要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規定,進一步做好執法工作。另一方面要推動企業的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深入學習,讓所有的企業都能夠知法、懂法、守法。在推進安法的實施過程中,安監總局已經開始著手相關工作,一個是根據新安全生産法的有關規定,正在抓緊修訂完善有關的行政法規,因為安全生産法是安全生産的基本法,好多規定比較原則,我們要制定一些實施的辦法。二是對相關16個規章加快修訂,來進一步推進法律法規,特別是安全生産法有關規定的實施。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