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此外,國務院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有關法律。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是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決策。新一屆中央政府組建伊始,就明確提出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減少三分之一。國務院快馬加鞭,持續推進審批制度改革,馬年新春伊始,就在去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再次公佈取消和下放一批審批項目,這體現了中央推進審批制度改革的堅強決心。 轉變政府職能是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政府職能轉變就是要明確政府的定位,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係,把該放的權堅決放開,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更大程度更廣範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這其中,簡政放權是重要前提。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對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具有重要意義。事實證明,把該放的權力放到位,既有利當前,也惠及長遠,堪稱釋放改革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一招。 改革貴在行動,重在落實。經過一年來多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國務院在簡政放權上已經取得了明顯成績,但離本屆政府承諾的行政審批事項減少三分之一目標,還有不少工作要做。社會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著很迫切的期待。應該看到,改革越是深入,涉及的行政審批項目的“含金量”越高,觸及的利益越深,遇到的改革阻力越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到了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關口。凝聚改革合力、弱化改革阻力,進一步對現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摸底核實,繼續推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依然是當務之急。 當然,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決不意味著政府對這些領域放任不管了。簡政放權與加強監管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體兩翼,不能偏廢。放和管是兩個輪子,只有兩個輪子都做圓了,車才能跑起來。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限以後,要切實加強對經濟運行活動的事中和事後監管。只有把該管的管住管好,使政府管理能夠貼近基層、貼近企業、貼近市場,才能消除制約轉型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的創造活力,充分釋放改革的紅利。 (沈小平)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蹄疾而步穩 社會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著很迫切的期待。新一屆政府也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與重要抓手。國務院快馬加鞭,持續推進審批制度改革,2014年新春伊始公佈的這批達70項,放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繼續簡政放權的“當頭炮”。這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有兩個鮮明的特徵:一是突出了生産經營這個重點領域,二是含金量有所提高。繼續釋放企業主體活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就必須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點放在生産經營領域。這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企業主體設立、生産許可、經營範圍、資本和資産處置等與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關鍵環節的有48項(含子項)。相對於數量,社會各界更關心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質量。在這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事項中,“含金量”比較高的有:工業與信息化部的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準(取消)、交通運輸部的省際普通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下放)、民航局的國內通用航空企業承擔境外通用航空業務審批(取消),這些事項,社會關注度比較高,申報量和審批量都比較大,取消和下放後受益面較廣。 >>>詳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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