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要尊重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2-28 11:14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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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5年2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和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負責同志介紹農民工工作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楊志明]:第二個問題,我們已經注意到你剛剛反映的問題。確實,去年在沿海城市,有的企業出現過打工早的農民工退休時候要求企業補繳養老保險的集體勞動爭議。經過當地政府和人社等有關部門的調查進行了妥善解決,企業和勞動者依法分別補繳,參保人相應地提高了養老保險待遇,促進了勞資矛盾的化解,這也説明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要尊重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至於你提到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問題,應該是農民工和城鎮職工是一樣的,按照規定,養老保險繳費15年後才能領取待遇。針對有的企業沒有如實繳納社保費的問題,我們將進一步指導各地認真貫徹《社會保險法》,加大對企業的監察力度,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繳費,引導農民共理性維權。一句話,不管你到哪幹,養老保險接著算。

 

責任編輯: 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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