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定於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水利部副部長矯勇介紹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等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華合作時報記者]在前不久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的指導意見中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運營農業和水利工程,提到了農業合作社、家庭農産專業大戶和農業企業投資建設農田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設施,以及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小型農業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資産由農業用水合作組織持有和管護,我想請您幫我們解讀一下這方面的內容,對於農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有沒有相關的措施以及相應的鼓勵政策? [矯勇]農田水利一直是我國糧食安全的基石,所以對農業的投入,尤其對農田水利的投入,這些年一直是持續增長的態勢。因為農田水利涉及到大大小小的灌區,我們有大型灌區和中型灌區,這一塊灌區是以各級財政投入為主,對於小灌區,或者我們叫做大中型灌區的末級渠係,也就是老百姓的田間地頭,這塊投入我們是採取政府補貼、老百姓自主建設的模式。多幹多補、早幹早補、不幹不補,鼓勵農民投入到農田水利建設當中去。 當然,投入以後,剛才這位記者關心的就是財政補助以後對大家有什麼樣的好處呢?我想這裡包括幾個方面,一是可以提高農田水利的用水效率,節水不僅僅是干支渠要節水,包括田間地頭也要節水。通過財政補貼、農民自建,包括新型合作組織投入到位後,國家給予一定的補貼,對節水是非常大的幫助。二是對農作物的産出也有非常大的幫助,據測算,節水的項目不光節水,也節肥,減輕農産品投入的成本,同時對增産有非常大的幫助。三是由財政補貼下去的這些基礎設施歸誰呢?我們和財政部專門出臺了一個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産權的管理辦法,這個改革制度裏,國家投入到農田水利,這些小型的水利工程,農民自己幹的或者農村合作組織自己幹的這些工程,我們叫“三個可以”,就是國家財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資産,可以歸國家和農村集體所有,也可以歸新型合作組織所有,當然也可以歸農民個體所有。 具體的方法、方案由各地政府來進行指導、編制,我們通過這種方法來調動農民投入水利建設的積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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