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書從八方面證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西藏曆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06 10:3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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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6日上午10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就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實踐等情況舉行發佈會。西藏自治區副主席多吉次珠出席並介紹情況,答記者問。

    [西藏自治區副主席 多吉次珠]女士們、先生們,各位記者朋友,大家早上好!今年是西藏自治區成立50週年。8月24日至25日,中央召開了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對今後一個時期的西藏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在這一特殊時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發表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實踐》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白皮書的發表,充分體現了中央對西藏和西藏各族人民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充分反映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和心聲。對此,我代表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和300多萬全區各族人民表示堅決支持、衷心擁護。

    白皮書分為前言、正文和結束語三個部分,共2萬餘字,正文包括舊西藏的黑暗與落後、走上發展進步道路、符合國情的政治制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大力增進人民福祉、保護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8個方面。

    一、舊西藏的黑暗與落後。白皮書運用大量的歷史資料和新舊對比,深入揭露了舊西藏封建農奴制的極端黑暗、殘酷和落後。直至20世紀50年代,西藏社會依然處於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統治之下,實行以《十六法典》、《十三法典》為代表的法律,對廣大農奴實行殘酷壓迫。這種黑暗落後的社會制度,扼殺人權,摧殘人性,是人類社會最為落後的制度。佔人口5%的官家、貴族、寺廟上層僧侶三大領主及其代理人幾乎佔有全部的耕地、牧場、森林、山川、河流、河灘以及大部分牲畜,而佔人口95%的農奴則一無所有,遭受著包括地租、烏拉差和高利貸在內的三重剝削。

    二、走上發展進步道路。白皮書指出,西藏走上民族區域自治道路,經歷了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和自治區成立三個重要歷史發展階段。1951年5月,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的協議》(簡稱“十七條協議”),西藏實現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農奴制度。1965年,西藏自治區成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從此西藏人民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區事務的權利,走上了發展進步的社會主義道路,廣大翻身農奴和奴隸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西藏的主人和掌握自己命運的主人。

    三、符合國情的政治制度。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藏族是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的重要一員。白皮書闡明了在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基本國情,實現了統一和自治相結合、民族因素和區域因素相結合。這一制度既繼承歷史傳統,又具有社會主義民主意義;既符合國家和西藏地方的歷史傳統,又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在民族區域自治道路上,西藏自治區各民族人民實現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

    四、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白皮書從西藏各族人民享有充分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少數民族幹部隊伍不斷成長壯大,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不斷鞏固和發展等三個方面,充分闡釋了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為西藏各族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真正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2012年至2013年1月,在西藏四級人大換屆選舉中,全區有94%、95%的選民分別參加了縣(區)、鄉(鎮)直接選舉,自治區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佔70.2%。西藏自治區成立至今,歷任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和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均為藏族公民擔任。50年來,自治區人大先後制定地方性法規和具有法規性質的決議、決定300余件,其中現行有效的120余件,內容涉及政權建設、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文化教育、語言文字、文物保護、生態環保等各個方面。

    五、大力增進人民福祉。白皮書介紹了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下,西藏經濟社會發展不斷邁上新臺階,實現新跨越。西藏自治區成立以來,西藏現代化發展水平日益提高,人民幸福指數大幅提升,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西藏生産總值由1965年的3.27億元增加到2014年的920.8億元,增長281倍,連續20年保持兩位數增長,年均增速高達12.4%。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2016元,農牧民人均純收入7359元,年均增長10%以上。當前的西藏,以公路、鐵路、航空、管道為主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基本建成;以水電為主,地熱、風能、太陽能等多能互補的新型能源體系全面建設;以光纜、衛星、網絡為主的現代通訊網絡體系已逐步建立健全;一個涵蓋普通教育、幼兒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的較為完整的教育體系已經形成;以免費醫療為基礎的農牧區醫療制度覆蓋全體農牧民,建成了中、西、藏醫結合,以拉薩為中心、遍佈城鄉的醫療衛生網。

    六、保護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白皮書明確指出,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西藏自治區成立50年來,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得到有效保護,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傳承和發揚,文物得到有效保護。當今的西藏,教育系統全面實行藏漢雙語教育,自治區所有大型會議和行文堅持使用藏漢兩種文字,司法機關在執法、法制宣傳等工作中著重使用藏語文。目前,西藏各類非遺項目1000余項,共有國家級非遺項目89個,國家級生産性保護示範基地4個,自治區級項目323個,代表性傳承學習場所113處,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68名,自治區級傳承人350名,藏戲和《格薩爾》史詩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全區有世界文化遺産1處3點,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5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391處,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978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3座。

    七、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白皮書介紹,在西藏,多種宗教並存,藏傳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等宗教活動得到尊重和保護。在藏傳佛教內部,還存在不同教派。目前,西藏有各類宗教活動場所1787處,寺廟僧尼4.6萬多人,大型宗教活動如轉神山神湖、薩嘎達瓦、展佛等40多種民俗類宗教活動得到保護和繼承。信教群眾家中幾乎都設有經堂或佛龕,每年到拉薩朝佛敬香的信教群眾達百萬人次。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央政府累計投入14億多元人民幣對西藏文物和重點寺廟進行了大規模維修,投入4000多萬元人民幣,組織上百名藏文專家,歷時20餘年,完成了對藏文大藏經《甘珠爾》、《丹珠爾》的對勘出版。

    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白皮書指出,西藏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自治區成立50年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全面實施,生物多樣性與重要生態區得到有效保護,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成效顯著。目前,西藏已建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47處,總面積41.22萬平方公里,約佔全區國土面積的34.35%。建立了生態功能保護區22個(國家級2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4個、國家森林公園9個、國家濕地公園10個、地質公園4個(國家級3個)。據2014年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西藏人均森林面積、森林蓄積、天然林蓄積、喬木林單位面積蓄積、重點公益林面積5項指標均居全國第一。

    白皮書用不容辯駁的事實雄辯地證明,過去的50年,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在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團結帶領下,通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西藏從落後走向進步,從貧窮走向富裕,從封閉走向開放,社會制度實現了歷史性的跨越,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西藏曆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完全適合中國國情和西藏地方的實際,是西藏發展進步的正確選擇。

    今後,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親切關懷和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援下,我們將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堅持依法治藏、富民興藏、長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實基礎的重要原則,為與全國人民一道實現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我們堅信,西藏一定會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我就簡單介紹這些,謝謝大家!

責任編輯: 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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