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司法改革試點 “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機制初步建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9-21 15:4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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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5年9月21日下午15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姜偉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先生、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先生、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先生、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先生,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體制改革進展及成就等方面情況,並回答記者的提問。 

    [中央電視臺記者]請問,上海等七個省市已經率先開展司法改革的試點,經過一年多的時間,各地已經交出了哪些試點樣本?效果怎麼樣?

    [姜偉]非常感謝你對司法體制改革問題的關注,我做如下回應。完善司法責任制、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4項改革試點,是中央作出的戰略部署。2014年以來,經過一年多的工作,試點的頂層設計不斷完善,改革共識日益凝聚,改革工作機制逐步健全,改革成效初步顯現。 試點工作充分體現了頂層設計與地方實踐探索相結合的工作思路。中央及時出臺改革意見和試點方案,明確改革方向和政策導向。上海等地梳理提煉先行試點的經驗做法,研究制定了幾十項改革配套制度,形成了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司法規律、符合本地實際的規範性文件,為改革試點順利進行提供了保障。

    目前,改革試點已在全國18個省(區、市)開展。各試點地區積極推進,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做法,推動制度創新。比如,上海建立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實行差額遴選,確保公開公正。貴州堅持以案定額,把案件數量作為確定法官員額數量的主要標準。上海、廣東、海南等地制定法官檢察官權力清單制度,明確法官檢察官的辦案職權。吉林開展內設機構改革,整合業務機構,簡化辦案組織層級,探索與司法責任制相適應的管理機制。這些做法,對進一步推進試點工作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目前,在上海等第一批7個試點地區,法官、檢察官遴選工作有序推進,司法資源配置更為合理,司法隊伍結構得到優化。“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機制初步建立,優秀人才向辦案一線流動的趨勢開始顯現。改革後,雖然法官的員額受到控制,但一線辦案力量得到增強,“案多人少”矛盾逐步緩解,辦案質量和效率明顯提升。例如,上海4個試點法院審判一線辦案人數比改革前增加了18.5%,審結案件上升12.6%,沒有發生一起錯案,而上訴率、信訪投訴率有所下降。 通過前期的試點工作,我們深受鼓舞。下一步,將在全國普遍開展試點,不斷積累經驗,推動制度創新,通過完善相關法律鞏固試點工作成果,確保改革工作取得預期效果。

責任編輯: 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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