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投入方式支持公共文化事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1-21 11:4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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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新聞辦定於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文化部副部長楊志今、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田進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有關負責同志介紹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趙路]支持公共文化事業是公共財政的應盡職責,公共文化領域也是財政預算安排重點支持的領域之一。下一步,從財政部到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將按照《意見》的要求,做好財政支持公共文化的相關工作。大致有這麼幾項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近些年來,各級財政對文化事業投入的力度逐年加大,增速很快。我可以給大家報一個賬。2014年,全國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達到了2753億,比2011年增加了860個億。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方面,這些年財政部配合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部門開展了大量工作,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給予了重點支持。比如“十二五”的前四年(2011-2014年),中央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支出達到了705億。但是,和下一步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需求相比,我們感覺還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二是要加大投入力度,需要有一定的標準和依據。《意見》的附件列了一個指導標準的目錄,就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設施、人力資源的配置。這個指導標準是面向全國的,指導標準還不是落地標準,落地標準需要地方根據這個指導標準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出臺具體的實施標準,只有拿出這個實施標準才會給財政預算的安排提出一個基本的依據。所以,下一步財政部門要配合相關的主管部門加快推進地方制定實施標準,有了標準才有投入的依據。

    三是要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公共文化投入的支出責任。因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遍佈全國城鄉,而且主要在基層,區縣以下,鄉鎮、社區。中國的體制是五級政府五級財政,有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地市級財政、縣市級財政、鄉鎮財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是在基層,上面涉及到五級財政,怎麼安排預算?怎麼安排資金?怎麼能夠確保資金能夠落實?這就需要合理、科學地確定各級財政的支出責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財稅體制改革進行了部署,財稅體制改革三大任務:預算、稅制、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劃分,當然也包括在公共文化領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權劃分。財政部正在研究包括文化在內的中央與地方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劃分問題,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從這些年財政部、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支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方面一些具體的實踐做法來看,已經採取了一些比較有效的措施。比如我們國家東、中、西三個區域,對西部地區公共文化方面的資金投入,中央和地方確定了分擔的比例,中央財政拿得多一點,一般拿到80%的資金。比如一個標準是100元,中央拿80元,西部地區拿20元。中部地區是五五開,各拿50%。東部省份主要是根據績效進行獎勵支持。採取這種方式其實也是很好地解決了中央與地方在支持公共文化方面的支出責任的問題。下一步,我們要結合《意見》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規範中央和地方支出責任的劃分。

    四是我們國家幅員遼闊,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差異比較大,各個區域、各個省份以及各省內財政差異比較大。所以,要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標準化、均等化,對欠發達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革命老區就需要上級政府多承擔一些支出責任,這就需要我們設計好對這些區域的轉移支付制度。主要是中央和省級財政,今後要對這些欠發達區域加大轉移支付。現在中央財政對公共文化的轉移支付主要投入在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地區。公共財政重點要扶貧扶弱,為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兜底線、補短板”,雪中送炭。

    五是要把我們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好,讓每一個公民都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權益。實現這個目標僅僅靠政府是不夠的,財政也不宜大包大攬,所以這次《意見》當中提出要支持鼓勵社會各個有關方面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要求和措施。從財政部門來講,我們也要通過一些政策、措施,包括資金的引導,積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文化事業。

    支持鼓勵社會力量發展公共文化事業,財政主要是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政府相關部門也要簡政放權,加強引導、制定制度,引入競爭。財政用於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資金要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通過政府的主渠道和社會各個有關方面的參與,我相信我們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會建設得更快、更好。

責任編輯: 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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