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支招防範“變臉”電信詐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4-17 09:10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長沙4月17日專電(新華社記者 劉良恒)打著“購車退稅”幌子行騙,利用婚戀交友網站行騙,偽裝成“區號+110”號碼行騙……一段時間以來,各種類型的電信詐騙呈多發趨勢,並且花樣翻新,愈發隱蔽。警方提醒,市民宜提高警惕,嚴加防範,切實做到不輕信、不轉賬、不匯款,避免被騙。

電信詐騙案件層出不窮

今年2月份,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接到廈門警方預警,2月中旬以來廈門地區發生多起以“購車退稅”為由的電信詐騙案件。通過從廈門市民方某被騙7萬元的案件入手,廈門警方發現一個以“發放摩托車退稅補貼”為藉口實施詐騙的福建籍團夥藏匿在長沙市。

長沙警方調查發現,該團夥由詐騙窩點、取款人員組成,分工明確,配合默契,環環緊扣,在實施詐騙時由一線人員負責冒充車管所工作人員,使用事先獲取的車主資料,打電話給被害人謊稱購買的摩托車享有退稅補貼;二線人員冒充國稅局的工作人員誘騙被害人前往就近的ATM櫃員機進行操作,進行所謂的“國庫連接”發還補貼,實為誘騙被害人向其指定的賬戶內轉賬、匯款;當被害人錢款轉至嫌疑人的作案銀行卡內後,窩點人員立即通知在外游動的取款組人員就近提領贓款。目前,該團夥已被長沙警方一舉搗毀。

犯罪分子還打起了“110”的主意,竟然將電話號碼偽裝成“區號+110”行騙。4月14日11時許,長沙市民劉女士接到來電顯示為“0731-110”的電話,對方自稱為長沙公安民警,稱其身份信息洩露,被他人用來洗黑錢,並提供給其一電話號碼,要她速與“王警官”聯絡。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介紹,這是一種典型的電信詐騙行為,不法分子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騙取錢財。

據長沙警方統計,今年以來長沙各類詐騙案件數量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5%,特別是非接觸式的短信、電話、網絡詐騙等,佔到了詐騙類案件的80%以上。4月份以來,長沙市共發生各類詐騙案件90起,其中涉案金額10萬元以上的5起,單起案件被騙金額最高達25萬餘元。

短信、電話、網絡三類詐騙各有伎倆

長沙警方發現,以熱門娛樂節目欄目組發送中獎短信、以收取獲獎的保證金等形式的詐騙案件突出,被騙者一般以大學生等年輕群體為主。

另一類比較突出的是盜取QQ號實施網絡詐騙。據長沙警方通報,4月2日,在高橋市場現代商貿城做生意的張女士在QQ上收到其進貨廠家發來催要貨款的消息,並收到對方發來的貨物對賬單。張在核實對賬單無誤後,通過手機銀行往對方賬號匯款4萬元。隨後張又通過該QQ聯絡廠家補單進貨,于4月9日通過手機銀行往對方賬號匯款4.07萬元,後其進貨廠家打來電話稱並未收到該貨款,方知受騙報警。

“由於一般的商家平常進貨通過QQ等網絡通信手段直接聯絡,因此碰到此類冒充QQ的案件警惕性較低。”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三大隊民警分析説,從近期發案情況來看,QQ詐騙多是冒充公司的高級主管或是與公司合作的供貨商的QQ,騙取貨款較為突出。

警方支招:防範電信詐騙應做到“三要一不要”

長沙警方調查發現,電信犯罪行為越來越具有迷惑性,也越來越隱蔽。比如,一些“膽大”的犯罪嫌疑人竟然利用軟體將來電號碼修改成公安機關或其他政府部門的辦公電話,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撥打市民電話,謊稱市民的個人信息被洩露、涉及違法犯罪、銀行賬戶存在風險以及通過發送信息謊稱郵件內有毒品、身份證被他人冒用從事違法犯罪等,誘騙市民群眾將個人錢財轉賬至其提供的所謂“安全賬戶”詐騙錢財。

長沙市公安局民警孔弈介紹説:“電信詐騙不論花樣怎麼翻新,手段怎樣偽裝,從整體情況來看,主要還是利用受害人膽小怕事、貪小便宜等心理弱點實施犯罪行為,只要堅持做到不輕信、不匯款、不轉賬,就能最大限度地防止被騙。”

警方提醒,防範電信詐騙,避免錢財損失,廣大市民應做到“三要一不要”:一是不要有“貪圖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餡餅”的心理;二是要注意保護個人資料信息,不可隨意註冊、填寫自己的身份、手機號碼、銀行卡號等私人信息;三是要在做好自身防範的同時,積極向周圍的親人、朋友做好宣傳,特別是平時獨自在家的中老年、離退休人員等易受騙群體要注意提醒;四是如果掉入不法分子所設置的陷阱,要及時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發現上當受騙不要有僥倖心理,應當迅速保存涉案證據,並及時報案。

責任編輯: 徐菁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