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出4項便民服務措施簡化房屋登記程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16 16:44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5月16日專電(記者孔祥鑫)記者16日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北京市住建委近日通過修訂《房屋登記工作規範(試行)》,推出4項便民服務措施,從辦理預售商品房房産、房改房遺失補證等方面簡化房屋登記程序,提高房屋登記效率和質量,減少了群眾辦房産證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新舉措將於7月1日起實施。 

  該規範推出的第一個便民舉措是購房人可自行辦理預售商品房房産證。過去,購房人買了新建商品房後,由開發商先辦理初始登記,再由開發商統一分批為購房人辦理每戶的房産證,往往造成有些購房人買房後等好幾年才能拿到房産證。便民新舉措要求,開發商辦理房屋初始登記同時,需將企業配合業主辦證所需的材料一次性在登記部門備案。備案後,購房人憑本人身份證件、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即可隨時自行辦理房産證。

  規範推出的第二項便民舉措是雙方共同到場辦理房屋贈與,合同無需公證。過去,假如父親想將名下一套房屋贈與自己的兒子,過戶前必須先去公證處辦理房屋贈與合同公證,支付公證費。此次推出的便民舉措,取消了過戶時贈與合同必須公證的要求。房屋贈與屬於贈與方和受贈方共同申請辦理的事項,在雙方提交贈與合同且雙方到場辦理過戶手續的情況下,不再要求贈與合同必須公證。

  按現行限購政策,受贈方須具有購房資格才能接受贈與。贈與房産辦理産權過戶前,應先到網簽窗口進行受贈人的購房資格核驗,核驗通過後,房屋登記部門才能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規範推出的第三項便民舉措是購房人辦理預售商品房房産證無需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收據。房地産開發企業辦理商品住宅“大産權”時,不再區分是否是預售項目,全部都要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訖證明。在保證整棟樓專項維修資金足額交存的情況下,購房人辦理房屋産權登記時不用再提供專項維修資金收據。辦完産權後,再到住房資金管理部門辦理專項維修資金過戶手續。

  規範推出的第四項便民舉措是房改房遺失補證無需售房單位出證明。原來規定,産權證遺失的,産權人登報聲明作廢後可申請補發,但房改房産權證遺失的,需原售房單位出具已領證説明後才能補發。

責任編輯: 徐菁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