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將優先發展公共交通 無縫換乘讓出行更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16 09:23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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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交通間換乘難銜接、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搶道、停車場一位難求……隨著城市的發展,一系列因交通引發的矛盾逐漸凸顯。9月15日,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省政府近日下發《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在設施用地、投資安排、財稅扶持等方面對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給予優先保障,計劃到2020年,基本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統中的主體地位。

  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步伐

  近年來,河南省城市公共交通雖然得到了較快發展,但仍遠遠不能滿足經濟與社會發展的要求。《意見》指出,要在符合條件的地方加快建設綜合換乘樞紐,實現公共汽(電)車、軌道交通、出租汽車、公共自行車等多種出行方式零距離換乘,以及城市交通與鐵路、公路、民航、水路等對外交通之間的有效銜接。換乘樞紐要配套建設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並配備相應的指向標識、線路圖、時刻表、換乘指南等出行信息服務設施。

  此外,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含換乘樞紐、停車場、停靠站、候車亭等)建設,將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和配套服務設施(含步行道、自行車道、公共停車場等)納入城市舊城改造計劃。同時,加快公交車輛改造和升級步伐,推廣節能環保型車輛。大力建設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改善自行車、步行道路設施條件。主城區新建、改造道路要設置非機動車道,有條件的要實行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實物隔離、自行車道與步行道分離。

  政府資金支持加大力度

  《意見》總體要求表明,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要強化城市政府的主體責任,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屬性。各城市政府要將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資金納入公共財政體系,提取一定數額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車輛購置、政策性補貼補償、信息化建設等。省財政從今年起每年將安排一定數額的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資金(不包含中央燃油稅轉移支付資金),對節能環保型車輛購置、公共自行車輛管理系統構建、公交首末站建設、信息化建設等給予支持。

  同時,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成本評估制度,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補貼補償制度。對城市公共交通因低票價政策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等方面形成的政策性虧損,要按年度足額給予補償。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車輛購置更新、技術改造,以及安全監控系統建設、安全設備購置、租賃場站、推進節能減排、經營冷僻線路等增加的成本,要盡力給予補貼。全面落實關於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用氣、用電價格優惠政策,做好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的成品油價格補助工作。

  又訊 9月15日,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16日起至22日河南省將組織開展“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以服務“六個交通”建設為統領,圍繞“優選公交、綠色出行”的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宣傳活動和公共文化活動,提高社會各界的公共交通參與意識,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外部環境,推動城市交通發展理念的轉變,在全社會營造關心公交、支持公交、選擇公交的社會風尚。活動期間,河南省各地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將免費發放“公交出行宣傳周”宣傳冊;同時將大力宣傳城市公共交通對保障民生、推進節能減排、減少空氣污染、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的重要意義,積極引導群眾支持和參與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記者 董娉)

 

責任編輯: 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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