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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調整省直醫療保險有關待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2日   來源:湖南日報

    為了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醫療待遇,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提高省直醫療保險保障能力,根據省直醫療保險基金承受情況,1月11日,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正式印發《通知》,進一步調整省直醫療保險有關待遇。通知規定從2007年1月1日(異地住院人員以出院時間為準)起施行。

    主要調整如下:

    一、調整部分住院費用支付額及自付比例。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限額:每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40532元增加至4.5萬元。提高大病醫療互助費支付限額:每年度大病醫療互助費支付限額由40532元至12萬元調整為4.5萬元至15萬元。降低大病醫療互助費個人自負比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大病醫療互助費支付限額以內的個人自負比例由原來的8%降為6%。根據國發44號文件,起付標準為社會平均工資的10%左右,為減輕個人負擔仍維持原標準不變(約為社會平均工資的5%左右)。

    二、擴大特殊病種門診醫療病種範圍和提高部分病種支付標準。下列7種疾病增列為特殊病種門診醫療範圍: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疾病、C型(限額4000元/年),垂體瘤、B型(限額5000元/年),克隆病、C型(限額4000元/年),慢性心力衰竭、D型(限額3000元/年),癡呆、E型(限額2000元/年),泛發性銀屑病、E型(限額2000元/年),這6個病種均為在職參保人員自負25%,退休參保人員自負20%,其餘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還有一個病種是:癲癇、F型,80元/月包乾使用。同時,移植術後支付限額標準由原4000元/月提高至術後半年內按4500元/月、半年以上按4000元/月,並在部分尿毒症和移植術後患者中試行標準化個性化方案管理。

    三、增設家庭病床病種及支付限額標準。晚期癌症惡病質病人、植物人就診住院確有困難的,可向湖南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管理服務局申請開設家庭病床,批准後按50元/天標準限額,統籌基金支付90%,參保人員自負10%,開設家庭病床期間停止享受特殊門診醫療待遇。

    四、降低異地住院人員住院費用自付比例。異地住院人員住院醫療費(個人政策自付費用和起付線以外),個人自付比例在職人員由30%下調至20%,退休人員由25%下調至15%。(記者 周衛國 通訊員 劉運良 實習生 週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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