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從5月1日起,對市區無力參加醫保的群眾進行財政補助。此辦法實施後,該市區近23萬困難群眾將進入醫療保險體系。
該辦法規定,無用人單位、無固定經濟收入,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以上的老年居民,政府與個人分別承擔160元的費用;對於城市低保人員、特困職工、重症殘疾人員,個人與政府分別繳納30元與290元的費用。未成年居民由家庭繳納60元,政府每人每年補助30元,特困家庭的未成年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補助90元;一般居民自己承擔320元的費用。投保後居民在發生疾病時,醫療報銷費用最高為3萬元,重大疾病醫療費用最高報銷為4萬元。(蘇採宣 吳昌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