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南京宣佈一個惠及192萬城鎮醫保職工的利好消息:從4月1日起,取消大病醫療救助基金原先20萬的最高支付限額,不設最高封頂限額。也就是説,今後,南京城鎮醫保職工看病報銷將不受封頂限制。
從今年4月開始,南京市將醫保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從原來的4萬元提高到了6萬元。也就是説,參保人員發生醫療費用後,在6萬元之內,根據住院等級(一、二、三級醫院)和人員性質(在職、退職、退休人員),由醫療統籌基金實行分段報銷。超過6萬元的享受大病醫療救助基金支付。具體的支付比例為:醫療費用在6萬元到15萬元以下的,大病救助基金按90%的比例支付;15萬元及以上的費用,按95%的比例支付。
同時,南京將實行限額補助的門診慢性病種從原來36個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增加到了51個。新增的15個病種為:慢性萎縮性胃炎、乾燥綜合症、慢性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風濕性心臟病、擴張性心肌病、癲癇、銀屑病、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系統性血管炎、淋巴結核、骨結核、骨髓異常增生綜合症、運動神經元病。據悉,新增病種主要是一些發病率低,但疾病損害嚴重,治療週期長或反復發作,長期門診治療個人負擔重的慢性病。
另外,南京還提高了中肝硬化失代償、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慢性腎炎等4類病種以及2種以上門診慢性病基金的最高補助限額。四類病種在職職工、退休職工、建國前退休老工人及70歲以上退休人員的最高補助限額由原來的2000元、3000元、3500元分別提高到4000元、5000元和5500元。2種以上門診慢性病最高補助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500元。
南京市同日宣佈,4月1日起降低112.8萬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看病自負比例,同時取消居民醫保門診大病起付標準。
南京城鎮居民醫保對學生兒童和老年居民實行不同的住院起付標準。調整後,參保學生兒童首次住院起付標準下調一半,三級、二級、一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由原來的1000元、800元、600元分別下降為500元、400元、300元。參保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首次住院起付標準部分下調,即二級、一級醫療機構由原來的800元、600元分別下調為650元、400元。
降低住院費用個人自負比例。學生兒童在三級、二級、一級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個人支付比例由原來的50%、45%、40%調整為40%、35%、30%。參保學生兒童因人身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基金參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參保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在三級、二級、一級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個人支付比例由原來的50%、45%、40%調整為45%、40%、35%。
參保人員因大病門診進行病種專項治療的,取消門診和住院起付標準。同時將門診大病個人自付比例從原來的45%調整為40%。另外,南京還降低了學生兒童門診起付標準,由原來的300元下調到200元。(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