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方便患者就醫,天津市從即日起啟動有資質人員依法開辦個體診所試點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開辦個體診所,鼓勵符合條件的名老中醫開辦中醫所。市衛生局明確規定,醫師退休關係所在的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變相限制醫師開辦個體診所。
市衛生局要求各區、縣衛生局要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及時批准符合條件的人員到基層和醫師戶籍所在地的社區舉辦個體診所,並鼓勵符合條件的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具體條件為:已離職或退休,身體健康;執業醫師,且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累計執業滿5年;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工作時間累計滿3年;申請設置的個體診所診療範圍與申請者的醫師執業範圍一致;個體診所符合衛生部制定下發的各種診所基本標準;申請設置的個體診所選址符合環保要求。
市衛生局表示,醫師退休關係所在的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變相限制醫師開辦個體診所。各區、縣衛生局要按照適度靈活的原則,依法及時辦理設置審批手續。同時加強對個體診所的監督管理,指導並督促個體診所嚴格按照診療指南和診療常規依法開展各項診療工作,確保醫療質量和安全,對違反相關規定,依法進行嚴肅處理,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醫師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