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報銷麻煩和用血時被告知無血需等待,這是一直困擾獻血者的兩大難題,北京市出臺舉措對無償獻血者權益進行保障,8月7日起,獻血者用血可以在醫院實時報銷,並且無償獻血者及親屬可以享受優先用血。
8月6日,市衛生局公佈《北京市無償獻血優先用血的實施方案(試行)》和《北京市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血費報銷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在京獻血者可直接報銷
獻血容易,報銷繁瑣,一直困擾著需要用血的獻血者。依據相關規定,獻血者自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免費使用獻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後免費使用獻血量兩倍的血液;累計獻血超過1000毫升的獻血者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自獻血者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可以免費使用獻血量等量的血液。
但此前,獻血者及親屬在醫院用血,需要先正常繳納血費,然後拿著相關單據到各區縣獻血辦去報銷。繁瑣的報銷流程讓很多獻血者覺得不方便。
8月6日公佈的《北京市無償獻血者臨床用血血費報銷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中規定,持北京獻血證的無償獻血者用血可在醫院實現實時報銷。具體報銷人群是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包括在駐京軍隊採供血機構無償獻血的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父母、子女)。
《無償獻血證》丟失但《北京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統》中有記錄者,給予報銷。有《無償獻血證》而《信息系統》中沒有記錄者,由獻血者獻血的採供血機構審核並出具證明,審核通過的給予報銷。獻血者的配偶或直系親屬用血報銷需要向報銷部門提供親屬關係的有效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或派出所、街道、鄉鎮出具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報銷既可直報也可郵寄
《實施方案》規定,用血報銷可選擇兩種方式,一種是現場報銷,一種是郵寄方式。
其中現場報銷包括在醫院的實時報銷。無償獻血者或其親屬可持報銷憑證到醫院指定部門申請報銷。醫院使用《信息系統》對報銷人身份、獻血時間、既往獻血量、可報銷金額、可報銷年限等獻血情況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後,分別在《無償獻血證》和《信息系統》中記錄本次免費用血信息,並按照核實的報銷比例及金額予以報銷。
獻血者還可以按照老辦法,持相關報銷憑證就近至區縣獻血辦公室申請辦理。在駐京軍隊採供血機構獻血的,到駐京部隊獻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辦理報銷手續。
另外考慮到有些獻血者可能短期不在北京,此次還特別提出可以通過郵寄或轉賬方式辦理報銷。報銷人將報銷憑證郵寄至市獻血辦公室(在駐京軍隊採供血機構獻血的,郵寄至駐京部隊獻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審批符合條件的,免費將報銷資料郵寄至獻血者個人;報銷金額轉賬到指定的銀行卡號或郵寄至指定的地址。
在京外獻血也可優先用血
雖然法規規定獻血者及親屬享受免費用血的權利,但當某個地區或醫院出現供血緊張時,獻血者也享受不到用血優先權,也需要再次互助獻血或面臨手術延期。
8月6日,北京在全國率先發佈《無償獻血優先用血管理辦法》。據此辦法規定,血液首先要保證急救用血和孕産婦用血,除此之外的常規用血,優先保障在本市包括駐京軍隊採供血機構和外埠參加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用血。
這種優先不僅針對在北京的獻血者,在外地獻過血的人在京也可以享受優先用血。
申請優先用血者,攜帶簽字確認的臨床用血知情同意書和優先用血憑證,到醫院相關部門辦理優先用血手續。醫療機構填寫《北京市無償獻血優先用血審批表》,並在《無償獻血證》上登記優先用血的日期、用血人、用血量及醫療機構名稱,在《信息系統》中錄入相應的信息。醫院定期將優先用血憑證及《優先用血審批表》發至採供血機構。採供血機構復核合格後,出具《北京市無償獻血優先用血調配單》,按照用血人的實際用血量,向醫療機構及時供應血液。
在外埠無償獻血的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在京申請優先用血時,需到市獻血辦審核,由市獻血辦出具證明後,再到醫療機構辦理優先用血手續。(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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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費報銷標準
(一)獻血者自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免費使用獻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後免費使用獻血量兩倍的血液;
(二)累計獻血超過一千毫升的獻血者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
(三)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自獻血者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可以免費使用獻血量等量的血液;
(四)獻血者捐獻機採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享受用血優惠時,獻血量按照一個機採單位折合全血四百毫升計算。
(五)享受公費醫療、新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待遇的獻血者,其血費報銷部分為上述各种醫療保險需自費部分。自費部分不明確的,參照全國統一保險自費部分的平均水平(3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