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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發佈 新增職業病18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2月31日 08時39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胡浩)國家衛生計生委30日公佈了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共同印發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修訂後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將職業病調整為132種(含4項開放性條款),新增18種。

    調整後職業病仍分為10類。新增加的職業病包括: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肺沉著病(錫、鐵、銻、鋇及其化合物等),刺激性化學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硬金屬肺病,白斑,爆震聾,銦及其化合物中毒,溴丙烷中毒,碘甲烷中毒,氯乙酸中毒,環氧乙烷中毒,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狀體、視網膜)損傷,凍傷,艾滋病(限于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萊姆病,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β-萘胺所致膀胱癌,股靜脈血栓綜合徵、股動脈閉塞症或淋巴管閉塞症(限于刮研作業人員)。

    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廣泛應用,以及新的職業、工種和勞動方式不斷産生,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更為多樣、複雜。

    1957年我國首次發佈了《關於試行“職業病範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將職業病確定為14種,1987年對其進行調整,增加到9類99種。2002年,為配合《職業病防治法》的實施,原衛生部聯合原勞動保障部發佈了《職業病目錄》,將職業病增加到10類超過100種。

 
 
 相關鏈結
· 衛生部發佈職業病防治基本知識
· 減少職業病的發生要以預防為主
· 用人單位不提供所需材料也可進行職業病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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