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旅遊局正式向社會公佈的2009版《上海市國內旅遊合同示範文本》明確約定:組團旅遊,不得用“準×星級”忽悠消費者。上海市40家主要旅行社負責人分別在“迎世博規範使用2009版《上海市國內旅遊合同示範文本》”的倡議書上簽名作出鄭重承諾。
該合同示範文本除包括合同的基本要素以外,還設計了一些針對性的特色條款:禁止使用“準×星級”、“相當於×星級”等模糊用語;首次明確了組團方式,旅行社委託組團的,應事先告知並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旅遊者在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係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旅行社協助進行索賠;行程中雙方發生糾紛要平等協商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旅遊者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脫團;事先明確不能成行的違約責任。推行國內旅遊合同示範文本旨在規範行業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參加倡議的旅行社公開承諾,每一筆生意無論金額大小,必須簽訂旅遊合同,達到合同簽約率100%、履約率100%。(記者 田玲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