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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旅行社以“不可抗力”為由侵害遊客權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哈爾濱4月28日專電(記者 李建平)近年來,隨著旅遊業蓬勃發展,各類旅遊服務相關投訴和糾紛也有所增加。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最近發現,有些旅行社竟以出現“不可抗力”意外為由侵害消費者權益。

    今年初,哈爾濱市民何先生在某旅行社報名參加了一個去埃及的旅遊團,並先交付了15200元團費,而在報名數天后埃及國內發生騷亂,導致旅遊團被迫取消。而旅行社卻告知何先生埃及騷亂屬於“不可抗力”,如果不改去其他旅遊線路,將會損失大約一半的團費,而何先生對此非常不解,對旅行社進行了投訴。

    黑龍江省消協工作人員張秋實解釋説,意外事件發生時,有些不誠信的旅行社就以“不可抗力”為由,剋扣消費者團費來降低自己的損失,而一些消費者往往認為遇到“不可抗力”意外只能自認倒楣,並忽略索要相關費用的憑證。

    對此,消協提醒,消費者在報名參加旅遊團時,首先要多考察、多諮詢,選擇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報名,並認真填寫旅遊合同;其次,如發生“不可抗力”意外情況,一定要儘早與旅行社聯絡,以免發生過多不必要的費用;最後,一旦有費用發生,消費者一定要索要相關憑證,旅行社也應退還消費者沒有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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