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福建廈門打工的兩名農民工,成為司法鑒定法律援助的首批受益者。根據廈門市有關部門制定的《關於開展司法鑒定援助工作的意見》,從8月起,司法鑒定援助被納入法律援助範疇。
按照《意見》規定,今後只要是廈門市兩級法院審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以及司法救助對象,都可以申請司法鑒定費由政府“埋單”。
剛剛被“免單”的,是在廈門一家裝修公司打工的農民工陳某,她躺在床上苦等救命錢已經一年了。在去年的一次颱風即將來臨時,她被摔傷導致腰部骨折。醫院要求動手術,費用大約為4萬元,陳某所在的公司只付了4700元的醫療費。陳某將所在公司起訴到法院。法院受理了,可區區數百元的傷殘鑒定費卻難壞了陳某一家,索賠官司一度難以進行下去。不久前,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告訴她,鑒定費可以獲得援助了,這讓她重新看到了希望。
與陳某有類似經歷的農民工雷某,日前也在廈門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了傷殘鑒定費援助,他也是因工傷致殘的。
廈門市法律援助中心負責人説,在法律援助案件中,一些人往往因為支付不起幾百元鑒定費,不得不放棄維權之舉。現在將司法鑒定費納入法律援助範疇,可以使那些貧弱者能夠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 程世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