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海口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調整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標準方案:海口現役城鎮和農村義務兵的家屬優待金,將統一調整為3120元/年。
按照《兵役法》和《軍人優恤優待條例》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標準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海口市現行的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標準為1992年制定,標準偏低。
目前,海口市現有現役義務兵家屬1583戶,其中城鎮義務兵1069戶,農村514戶,按新標準發放優待金,政府每年將投入494萬元。(記者 羅霞 實習生 王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