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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出臺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1日   來源:中國廣播網

    為解決一般交通事故造成城市交通堵塞,大連市出臺《大連市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並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按照這個規定,“凡在本市行政區域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且財産損失在3000元以下,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應當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機動車數量猛增,道路交通擁堵已成為社會反應強烈、亟待解決的問題。具統計,未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刮碰交通事故,佔整個交通事故的90%,這些事故更加劇了交通堵塞。因此,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現場,成為緩解因事故造成的交通擁堵中亟待解決的環節。大連市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的。大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孫建國對此做了進一步的解釋:如果當事人無證駕車、酒後駕車、駕駛無號牌車輛等嚴重違法行為或碰撞共公設施的交通事故,不適用自行協商處理,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記者 李朝奮 通訊員 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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