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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提示:酒店對飲酒消費者有安全提示義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1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呼和浩特2月28日電(宋景軍 張雲萍)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消費者協會日前在社會監督調查中獲悉,近年來因在酒店喝酒過量導致突發死亡的事件較多,消協提醒,酒店對喝酒消費者有安全提示的義務。

    據赤峰市消協的調查情況看,因喝酒過量出現過以下幾種現象:一是有飲酒者在酒店喝酒過量後導致心臟病急性發作,立即送醫院搶救。二是有飲酒者晚上在酒店酗酒過量後,第二天早晨無聲無息突發死亡者。三是有飲酒者在酒店酗酒後,找不到回家路的,特別是在冬季因找不到回家路出現凍傷或者凍死者。四是有飲酒者在酒店酗酒過量後出現打架傷人事件。五是有飲酒者酒後駕車出現重大交通事故的。

    春節前後,朋友相聚是很快樂的一件事。鋻於此,赤峰市消費者協會向社會發佈消費警示:酒店除向消費者提供良好的服務環境,合理的消費價格外,還對喝酒的消費者有安全提示和保護的義務。酒適量消費時是商品,當喝酒過量危害到身體健康和生命,甚至危害到社會時,酒就是害人的工具。喝酒消費安全第一,特別是有心血管疾病的人,要控制自己的酒量,另外,一旦飲酒過量,家人應特別留意觀察和護理,以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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