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責任多渠道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解決居住難題”。8月29日下午,南京市表示,南京將以廉租房保障為突破口,在2—3年內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
南京于2003年全面啟動“三房”建設,以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中低價商品房為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相比國內其他城市,南京住房供應體系大方向正確,沒有“走錯路”,也沒有“亂走路”,但對照全國住房工作會議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要求,仍存在薄弱環節,存在和住房新政的銜接問題。
據介紹,伴隨著南京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南京目前“三房”建設佔全市商品房建設的20%,全市累計享受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已達7萬戶。但另一方面,近年來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大部分供應給了城市徵地拆遷的農民,以及城市國有土地拆遷的困難家庭,供應給城市拆遷家庭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僅佔總房源的1/3,約1.8萬戶。而南京市在2004年就已經暫停了供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經濟適用房。此外,由於南京採取了租賃補貼、租金減免等措施進行廉租住房保障,真正實行實物配租的僅500戶,而很多申領補貼的家庭也並沒有把補貼用於對居住環境的改造。
為此,南京市表示,既要保持政策的相對延續性,更要對既有政策不斷修訂、完善、創新。有關部門在摸清拆遷戶以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底數的基礎上,結合政府的供應、安置能力,將於10月底制訂完成《南京住房保障規劃》,並在年底前上報備案。
根據市房産部門的初步部署,南京將首先解決最低收入無房家庭實物配租問題,然後逐步有條件地解決其他特殊困難家庭,如特困企業特困職工、落政無房戶、部分市級以上勞模等的實物配租;繼而根據制定出的南京“低收入標準”,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納入廉租住房保障範圍,最後逐步放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經濟適用房的申購。為此,南京將確保“十一五”後三年經濟適用住房每年竣工150—200萬平方米,中低價商品房50萬平方米。同時在經濟適用房小區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並加快推進老小區出新和危破房屋改造,出臺政策支持用工集中的開發區和園區建設農民工宿舍。
據悉,南京將於9月底前按照新出臺的“國標”修改《經濟適用住房細則》和《廉租房細則》,建立健全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申購、輪候、公示、回購、退出機制,並結合南京實際制定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辦法,強化保障性住房的動態管理。(俞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