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勞動保障廳19日公佈全省各市、縣(市、區)執行最低工資類別,有5區縣主動提高了當地的最低工資類別。調整後,原六合、江浦等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增加了230元。目前這些地區的工資標準已經調整到位。有關人士指出,由於最低工資標準具有強制性,這些地方主動提高最低工資類別,不僅反映了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將有效提高當地普通職工的工資性收入。
這五個區縣分別是:原六合縣、原江浦縣將原來執行的二類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一類;海安縣、如東縣、如皋市將原來執行的三類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二類,即由原52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增加180元。按照江蘇省去年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為850元/月,小時工資為7.2元;二類地區為700元/月,小時工資為5.90元;三類地區為590元/月,小時工資為5.0元。每提高一個工資類別,最低工資至少上漲100元。(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