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副市長孫亞23日在全市勞動保障會上表示,今年該市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此舉意味著,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從以往5次的“兩年一調”,到如今的“一年一調”。
2005年3月,武漢市中心城區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從400元調高到460元,遠城區從280元調到360元。去年3月,最低工資標準大幅度“彈跳”,中心城區每月躍至580元,遠城區為460元。目前,該市最低工資標準整體水平居全國中游,中心城區的標準居全國第13位,與重慶、成都持平。
按國家《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一次。然而,時隔一年,武漢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提上工作安排。對此,武漢市勞動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人表示,今年武漢經濟形勢發展良好,GDP首次突破3000億,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達16.2%。因此,今年的調整將考慮全市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物價水平、人均贍養系數、人均生活費支出、職工個人社會保險繳費比例等指標綜合分析和測算。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同時,該市還將相應提高失業保險金、公益性崗位工資補貼、下崗失業“4050”等人員社保補貼、國有困難企業下崗職工社保援助等。
目前,國內只有少數省份如湖南、浙江等,將頻率提高到一年一調,但每次調整幅度均有所減小。(記者 張真真 通訊員 彭燕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