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于多年前下崗,為了謀生,一直與朋友合夥做小本生意。經過這些年的經驗積累,我有了把生意做大的想法。但是我的朋友卻很保守,擔心生意擴大風險太大,我們倆因此産生了分歧。我就打算自己一個人單幹。我聽説開公司不僅能很好地擴大業務,而且風險也不是很大。但我又擔心我自己一個人當股東人數太少,不能達到開公司的要求。請問,我一個人是否可以開公司,需要多少資金?(陳燦星)
答:從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看,一個自然人是可以開公司的,但僅限于開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因此,你要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需要10萬元的註冊資本。(金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