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公佈了今年該省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上線(預警線)14%、中線(基準線)9.5%、下線5%;工資合理增長區間為8%~11%。對工資不增長的正常經營生産企業,將發出行政函告。
根據勞動保障部門的建議,工資增長14%,適用於經濟效益比上年有較大提高的企業;增長11%,適用於經濟效益比上年提高的企業;增長9.5%,適用於經濟效益保持上年水平的企業;增長8%,適用於經濟效益比上年略低的企業;增長5%,適用於經濟效益較差,但生産基本正常的企業。
對於生産經營不正常的企業,如不能實現工資增長指導線的下線,企業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對於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且實現經濟效益在零以下或經濟效益嚴重虧損的企業,可以不增加工資,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實際工資水平,已超過上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原則上不再安排增長工資;非公有制企業可以根據當地發佈的2008年工資指導線建議,確定職工工資增長水平。生産經營正常的企業,職工工資增長不應低於工資指導線的下線水平,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相應提高工資增長幅度。確需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的困難企業,應當經全體職工或職代會討論同意,並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根據福建省勞動部門此前公佈的《關於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若干意見》,當年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若沒給職工加工資,將受到勞動部門的警告,並對其實行行政函告制度,重點監控其工資支付,督促其落實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對工資水平明顯偏低、分配關係嚴重失衡、企業職工反映強烈的,將建議有關部門取消企業及其經營者評先評優資格,甚至向社會曝光。(記者 吳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