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獲悉,廣東省政府決定再次調整提高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並同時提高了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從4月1日起執行,調整後,廣東的最低工資標準暫為全國最高。
調整後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五個檔次,分別為860元/月、770元/月、670元/月、580元/月和530元/月,適用地區與上年相同。其中廣州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從原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最低的第五類標準530元/月只限于執行第四類標準的市所屬的部分欠發達縣及縣級市執行。調整後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提高12.9%。
據透露,廣東力爭從今年起,連續三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記者 林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