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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擬擴大廉租房經適房惠及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07日   來源:湖北日報

    武漢市擬通過立法對廉租房、經適房加強管理,5月6日,武漢市法制辦就《武漢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和《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公開向市民和社會各界徵求修改建議。

    《辦法》(徵求意見稿)擴大了廉租房的保障範圍,將現執行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最”字去除,新規定的保障對象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在理論上將保障對象放大了3倍。並對保障對象的收入標準、住房困難標準,準入和退出機制規定更加明確具體。

    新規定加強了廉租房保障資金和保障房源的籌措力度,6大資金籌集渠道中,公積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讓凈收益被放在了首要位置,並且明確規定土地出讓凈收益不低於10%用於廉租住房保障。政府將在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住房項目中採用指令性計劃方式配套建設廉租房,新建廉租房套型建築面積原則上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

    《辦法》(徵求意見稿)調整了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除去現執行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的“中”字,轉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套型建築面積從目前的60-80平方米,嚴格控制為單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左右,與供應對象的收入水平相適應。購買經適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補齊土地收益款等,政府可優先回購。

    新規還明確了單位集資合作建經適房的條件,開發商建設經適房將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更加優惠具體,並要求開發商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利潤不超過3%。(記者 謝斌 通訊員 周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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