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日前召開高技能人才工作會議,出臺7項激勵新舉措,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7項激勵新舉措包括:探索建立適當延遲高級技師等高技能人才領取養老金機制;開展“上海市突出貢獻技師”評選活動;放寬符合條件高技能人才的戶口限制;鼓勵企業給予高技能人才崗位津貼;加大對高技能人才的精神激勵,提高其社會地位;引導企業在內部分配中重點向高技能人才傾斜;加大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經費投入等。
為緩解經濟社會發展中企業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上海將探索建立適當延遲高級技師等高技能人才領取養老金年齡的機制。對企業在聘具有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企業需要、本人願意且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適當延遲領取養老金。
從今年起,將開展“上海市突出貢獻技師”評選活動,每兩年開展一次,每次評選50名。對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生産實踐中能解決核心技術難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為企業和社會作出突出貢獻的技師和高級技師,給予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貼每人10000元,今後津貼標準隨經濟發展適當調整。
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且獲得過國家級或省市級技能人才表彰的技師、高級技師(具有國家一、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可申請在本市入戶。
具有外省市發放的國家一、二、三級職業資格證書且經上海市考核復評通過的,或在上海市連續就業滿3年、且參加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國家一、二、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經本人申請、企業同意,報市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批准後,發放《上海市居住證》,可在子女就讀、社會保險等方面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上海市還將引導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使用與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鼓勵企業積極創造條件,制定高技能人才使用與激勵辦法。(鬱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