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未明令禁入的服務業領域,全部向外資、社會資本開放;對年度應繳納所得稅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小型微利服務企業,可減到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近日,已經河南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河南省《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向全省下發,給河南服務業發展帶來了利好消息。
準入放寬
在市場準入方面,《政策》規定,凡國家法律、法規未明令禁入的服務業領域,將全部向外資、社會資本開放。各類服務業企業在登記註冊時,除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外,各部門一律不得設置前置性審批事項。
《政策》放寬了企業集團的登記註冊條件,規定凡母公司為服務業企業且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上,並擁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註冊資本合計在2000萬元以上的,均可辦理集團登記。
與此同時,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資本進入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的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科技、信息服務等行業和領域,在註冊登記、資質認定、項目審批、融資等方面將與國有企業享有同等待遇。
稅收優惠
《政策》規定,納入國家試點範圍的物流企業;經國家認定的動漫企業;社區內開辦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和社區老年活動場所的企業;經省認定的工業園區、開發區、産業集聚區內的生産性服務業企業等等,均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此外,《政策》還規定,對服務業企業(廣告、房屋仲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除外)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對微利服務企業,軟體生産企業,以及提供涉農服務項目的企業也有一系列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在水電氣方面,《政策》中也有傾斜性的規定,比如,福利性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價格將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配套費等。
財政支持
《政策》進一步明確,從今年起至2012年,河南省省財政每年將安排1億元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重點支持服務業發展的關鍵領域、薄弱環節和新興産業,扶持省服務業高成長性企業發展,支持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現代服務業園區、集聚區建設。
財政扶持的範圍主要包括:列入省、市重點發展的連鎖經營龍頭企業、大型批發市場和第三方物流企業;因城市改造造成店舖原址動遷的老字號企業;新認定的國家和河南省服務業馳名商標和名牌産品;航空公司新增的航線、航班;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道路橋梁、城市管網、大型會展場館等重大基礎設施的項目等等,均可得到財政資金的扶持。
在服務業發展土地使用方面,《政策》也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措施。(記者 楊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