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10月開始,戶口在北京市城八區和房山、順義的“特殊老年人”可以享受養老服務補貼,按月申領養老代金券購買相應的養老服務。代金券面值從50元至250元不等。
北京市民政局日前發佈《北京市特殊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辦法(試行)實施細則》,北京市具備合格資質的居家養老服務單位和養老服務機構都可以接收代金券為老人提供養老服務。
北京市民政局福利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養老服務補貼不直接發放現金,將以服務券的形式發給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只能用於購買民政部門確認的養老服務單位的指定服務項目,可用於老年人居家養老需要或折抵入住養老服務機構費用。具體服務項目由街道、鄉鎮政府及民政部門根據老年人實際需求確定。
為特殊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目前首先在10個區試行,特殊老年人包括具有試點區戶口、年滿60周歲的低保、低收入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高齡老人等。服務券可以有兩種形式,一是代金票券樣式,二是載明補貼金額的服務卡樣式,但服務券不得變現或用於其他用途,有效使用期為一個月。
從2008年10月起,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指定的受理部門申領養老服務券。老人可以自行申領,也可以委託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家人或單位代理,需提交申請表、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及複印件,還有民政部門核發的相關證明材料。街道、鄉鎮將對申請老人進行初審及復審,在老人戶籍所在地社區、村公示,並由養老評估站對老人的自理能力作評估。(記者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