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工信局獲悉,省政府近日正式出臺《海南省鼓勵軟體産業和電子信息製造業發展政策》(以下簡稱《政策》),並頒布實施。
《政策》明確,省財政設立電子信息産業發展資金,重點扶持海南生態軟體園和三亞創意産業園建設,推動電子信息産業快速發展。
《政策》規定,對園區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園區內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工資薪金和勞務所得形成個人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給予100%的為期五年獎勵;在園區內階段性工作的,工資薪金和勞務所得形成個人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給予60%的為期五年獎勵;對上述人員來源於其所在企業的股權、期權、知識産權成果所得形成個人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給予50%的為期五年的獎勵,每人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政策》還提出了吸引企業的三稅獎勵,即園區企業營業稅,以及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地方分享部分年納稅額度合計30萬元以下的,扶持獎勵企業30%;30萬元至60萬元的,扶持獎勵企業35%; 60萬元至100萬元的,扶持獎勵企業40%;100萬元以上,扶持獎勵企業50%。扶持期為三年。
為吸引企業和項目,我省將對大型優質電子信息産品製造項目進行貸款貼息。(記者 張中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