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勞動保障部門為應對當前經濟形勢,有效擴大內需,進一步穩定就業局勢,加大保障民生力度,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勞動保障工作實際,圍繞“保發展、保民生、保穩定”,出臺了十條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城鎮就業轉失業人員及返鄉農民工監測報告制度。自2008年12月開始,企業一次性裁員超過20人或一次性裁員超過企業職工總數10%的,要事先向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報告。街、鎮(鄉)一個月內新增登記失業人員總量超過100人的,街、鎮(鄉)勞動保障事務所要向上級報告,説明原因,所在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方面採取應對措施。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及時掌握在外農民工返鄉情況,積極應對輸入地就業形勢變化,做好穩定就業工作。
二是大力開發就業崗位。充分發揮擴大投資和項目建設帶動就業作用,實現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加大全民創業促就業系列活動力度。進一步加強創業培訓服務,扶持“小老闆”,增加“新飯碗”。
三是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擴展積極的就業政策,組織開展就業困難人員情況普查,為落實普惠制就業政策提供依據。
四是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五是以職業技能競賽帶動高技能人才培養,改進高技能人才選拔方式,促進高技能人才脫穎而出。
六是降低企業養老保險繳費費率。2009年再降低一個百分點,將企業養老保險繳費費率降到21%,為企業發展創造條件。
七是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2009年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幅度略高於國家要求的平均水平。
八是解決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産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問題。確保今年年底前把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産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九是解決大學生醫療保險問題。通過採取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模式,在2009年把高校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十是依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依法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