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2月22日電(記者鄧華寧)江蘇省日前出臺《積極應對經濟形勢切實做好穩定就業促進就業的意見》,採取10項措施,確保2009年全省城鎮新增就業8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江蘇省要求充分發揮擴大內需拉動就業的積極效應,政府投資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把增加就業崗位和優化配置人力資源作為基本要求。
多項措施鼓勵以創業促就業,鼓勵企業多吸納勞動力。大力支持勞動者自主創業,個人小額貸款上限提高到5萬元,規模較大的提高到10萬元。個人從事微利項目的給予50%的貼息。全面落實鼓勵企業吸納就業的政策,對當年吸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可按每人最高10萬元的標準,最高200萬元的額度發放貸款。
同時,允許在1至2年期限內將失業保險費率一次性從3%降到2%。允許社保基金結余較大的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適當降低繳費費率,減輕用人單位和職工的負擔。企業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應事前向當地勞動部門報告。
2009年起,江蘇將在全省實施“一村一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