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4月22日專電(記者陳冀)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日前首次發佈“十大消費潛規則”,這些“消費潛規則”基本涵蓋了普通消費者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據介紹,在中國消費協會的統一部署下,從今年2月份開始,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推出“挑戰消費潛規則”活動,從群眾中收集到日常消費潛規則線索1900多條,最後由網民投票並綜合專家意見,最終確定廣東“十大消費潛規則”如下:
1、高額車位管理費:業主購買的車位,月管理費仍高達60-800元,遠高於同一小區的住宅管理費。
2、停車場只收費不保管:收費停車場宣稱“只提供場地,不負責保管車輛及車上財物”。
3、市內交通卡“羊城通”收取高額押金:辦一張“羊城通”,須收押金30元,遠遠高於其實際成本。
4、電器售後服務自設高額“開機費”:手機、相機、家電、手錶等産品出現故障,不管最終檢測結果如何,拆開外殼即強行收取100-500元不等的“開機費”。
5、購買商品房時的一些配套費用,由消費者付費,受益人卻非消費者:簽購房合同時,開發商要求業主繳交一筆律師費,而律師服務的對象卻是開發商;按揭貸款商品房需由業主購買房屋保險,而受益人卻是接受抵押的銀行。
6、信用卡全額罰息:持信用卡透支消費,雖在還款期前已還部分款項,但到還款期後,仍需按全部透支款付息。
7、婚紗和藝術攝影:多拍照片或底片,消費者需另外高價購買。
8、美容連鎖變相“吞卡”:連鎖美容機構通過更改服務點等方式,增加顧客消費成本和消費門檻,從而賺取額外利潤。如在一家分店辦理消費卡的顧客,不久後卻因這家分店關門被迫到另一家分店消費(不讓退卡),最終由於消費不方便而放棄權益。
9、特價機票不改簽、不退票。
10、酒樓、娛樂場所設定包間費、最低消費和服務費,收取餐飲茶位費、開瓶費、餐具消費等。
廣東省消委會負責人馮湘勇表示,舉辦挑戰消費潛規則活動,意在提醒消費者注意防範生活中的消費潛規則,推動相關行業自律、促進有關執法部門出臺管理措施、推動審判機關出臺相關指導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