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5月3日專電(記者張非非)“五一”假期來臨,許多家庭打算利用小長假到商場挑選、購置家電商品,一些商家開展的家電“以舊換新”活動也提振了不少消費者的購買慾望。遼寧省消協提醒消費者,“以舊換新”家電也同樣可以退換。
最近,遼寧省消協部門多次接到關於家電“以舊換新”的投訴。瀋陽市民王某參加了某品牌彩電的“以舊換新”活動,舊彩電折價500元,王某補足差價換購了一台新彩電,同時與商家簽訂了一紙置換協議,置換協議中規定以舊換新的彩電售後只能換不能退。可王某將新彩電搬回家後不久,機器便出現了故障,王某經過兩次更換,仍沒有解決問題,由此對該品牌彩電的品質産生了疑問,向商家提出退貨。商家以王某已經與其簽訂了置換協議為由,拒絕退貨。王某向消協投訴,經過消協調解,王某才退貨成功。
遼寧省消協提示消費者,在家電“以舊換新”活動中,商家要求消費者簽訂的置換協議中免除商家退貨義務的條款是不發生效力的,屬無效條款。商家不能以免責條款為由免除自己的退貨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