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海鼓勵符合條件夫妻生二胎應對老齡化”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廣東省人口計生委主任張楓明確表示,廣東的人口形勢與上海不同,不會鼓勵“生二胎”,但倡導“依法生育”。
據報道,上海市人口計生委負責人表示,上海非常鼓勵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夫妻生育二胎。廣東省人口計生委新聞發言人鐘慶才分析説,上海人口除了老齡化程度超高外,戶籍人口已經連續16年“負增長”,所以上海鼓勵“生二胎”,有其合理性。但廣東是全國實際管理人口最多的“第一人口大省”,人口老齡化程度也比上海低很多,所以不會鼓勵“生二胎”。
“我們倡導‘依法生育’。”鐘慶才表示,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8種人可生“二胎”。
廣東可生“二胎”的8種人
1.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或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闔家庭無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闔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再生育的;
5.夫妻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鑒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
6.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礦山井下作業、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並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8.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是女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