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8月21日專電(記者周潤健)近年來,非法拼裝、改裝車愈演愈烈,這種改裝、拼裝車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為有效遏制這一問題,天津規定,對拼裝車輛,一經公安交管部門收繳,將實行強制報廢。
《天津市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規定》近日經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該規定明確表示,嚴禁生産、銷售不符合法定車型或者不按照國家強制標準生産、改裝的車輛。
嚴禁擅自改裝、拼裝車輛。一經發現,由質監、工商、公安交管等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營業執照。
對拼裝車輛,由公安交管部門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其駕駛證。
該規定還要求,對擅自改裝的車輛,由公安交管部門責令違法責任人按照國家強制標準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強制就地拆改,拆改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