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獲悉,從2010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將調整城鄉社會救助相關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10元調整到430元;農村低保最低保障標準從年人均收入2040元(月人均170元)調整為2520元(月人均210元)。
據了解,2010年北京市還將對農村五保供養標準進行調整。北京市各區縣農村五保供養最低標準按照市統計局公佈的2009年度各區縣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確定。由各有關區縣民政、財政和統計部門制定落實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於7月1日起實施。
在解決老年人養老服務問題上,北京市逐步實現“9064”養老服務模式(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居家養老、6%的老年人在社區養老、4%的老年人集中養老),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社會優待為擴展的多元化養老服務體系。
“九養政策”為老年人殘疾人帶來實惠。2009年11月北京市出臺《北京市市民居家養老(助殘)服務(“九養”)辦法》(簡稱“九養政策”)後,為滿足老年人和殘疾人在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向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60至79周歲的重度殘疾人和16至59周歲無工作的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養老(助殘)券,目前全市每月有33.5萬人領取養老(助殘)券;發展養老(助殘)餐桌4584個;發展托老(殘)所5305個。養老(助殘)餐桌和托老(殘)所的建設在5月1日前實現需求人群全覆蓋。
為滿足老年人、殘疾人的精神慰藉需求,簽約35家養老(助殘)精神關懷服務定點單位。萬名“孝星”評選活動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目前共有13000名尊老、敬老、愛老、助老、孝老的“孝星”候選人進入街鄉鎮初選階段。聘用1585名養老(助殘)員,加強基層養老服務力量。為全市所有322個街鄉鎮配備了養老(助殘)無障礙服務車,方便老年人和殘疾人參加社會活動。為1.7萬戶家庭實施無障礙設施改造,方便殘疾老年人居家生活。為使老年人和殘疾人享受生活、就醫、交通、購物、社交等電子信息服務,為65周歲以上有需求並且具有使用能力的老年人和16至64周歲重度殘疾人,有計劃試點提供便攜式“小幫手”電子服務器。向424位百歲老人發放《北京市百歲老年人高齡津貼和醫療補貼領取證》,提高百歲老人醫療保障水平。
11項優待措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北京市充分利用現有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資源,為老年人提供日常出行、遊覽公園、文體娛樂等方面共11項優先便利措施。目前,全市有150萬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辦理了《北京市老年人優待卡》,持卡老人可免費乘坐市域內1347條公交線路,免費遊覽151家公園、風景名勝等旅遊景區。39家市、區(縣)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博物館(院)向老年人免費開放。14個國家級和45個市級社區體育健身俱樂部部分項目向持卡老年人免費。29家公共體育館為老年人健身提供優惠措施。
北京市最低工資調高將於7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將大幅調高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從800元/月,調整為960元/月,增加160元/月,增長幅度為20%。
同時,對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一併調整。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9.6元/小時提高到11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2元/小時提高到25.7元/小時。
北京市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從2010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