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8月4日電(記者葉鋒)記者4日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上海已發佈2010年上海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平均線為11%,上線為16%,下線為4%。上海市同時要求,生産服務一線職工工資不增長的,經營者的工資也不宜增長。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企業應當建立職工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在綜合考慮企業經濟效益和職工工資水平的基礎上,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職工的工資增長水平,以及不同崗位人員的工資調整幅度,既促進企業的發展,又維護職工的權益,保障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上海市人保局表示,2010年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明確後,生産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參照平均線確定工資增長水平。企業上年平均工資水平低於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的,可參照上線增長工資。經濟效益較差的企業,可參照下線增長工資。企業因經營虧損、增加職工工資確有困難的,應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序,向職工説明情況。
此外,企業在確定工資增長時,應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産服務一線崗位人員工資水平,一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一般應不低於本企業職工工資的平均增長幅度。同時,要妥善處理好企業經營者與普通職工的工資分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