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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遭遇乙肝歧視可打電話舉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06日   來源:遼寧日報

    為進一步強化對遼寧省醫療機構開展入學體檢、就業體檢和健康體檢的管理,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享有入學 (含入幼兒園、託兒所)、就業等平等權利,及時發現並查處違法違規開展入學體檢、就業體檢和健康體檢的醫療機構,8月5日,遼寧省衛生廳設立了投訴舉報電話024-23388057,受理公民對有關事宜的投訴舉報。

    據遼寧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原攜帶者。但現實情況是,目前仍有不少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在入學體檢、就業體檢時違規進行乙肝病毒血清學項目檢查,並把檢查結果作為入學、錄用的條件;一些地方行政機關監督檢查不到位,違法追究不落實,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受限制現象仍時有發生。

    遼寧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強調,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在入學體檢、就業體檢中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確需在入學體檢、就業體檢時檢測乙肝項目的,應由行業主管部門向衛生部門提出研究報告和書面申請,經衛生部門核準後方可開展相關檢測;經核準的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不得從事的職業,由衛生部門向社會公佈;軍隊、武警、公安特警的體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記者 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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