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服務信息>> 生活
 
山東:不得安排懷孕女工在高溫露天場所作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13日   來源:工人日報

    記者8月12日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該省下發緊急通知,對全省高溫作業場所進行全面監察,提出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在高溫工作中中暑、並被診斷為職業病的職工,可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通知提出,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適當調整勞動作業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防暑降溫費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放。

    通知要求,在高溫場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並經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勞動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工傷認定工作,使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通知針對特殊勞動者群體也作出規定,如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人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記者 孫覆海 通訊員 葛紅普) 

 
 
 相關鏈結
· 高溫作業工人防暑三注意
· 科學生活:盛夏酷暑應提防哪些“高溫病”?
· 上海市總工會:高溫季節津貼每天最低10元
· 專家提醒:高溫桑拿天警惕“熱射病”
· 熱浪襲山東山西天津 專家提醒防高溫猝死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