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1月2日專電(記者 劉毅非)記者2日從吉林省消費者協會舉行的電信服務消費者評議活動通報會了解到,許多消費者反映有“山寨機”設陷阱,電信運營商“協助”其捆綁消費者。
吉林省消協投訴部主任郭萬志説,他們通過體察、暗訪和消費者投訴了解到,使用“山寨機”的消費者,不經意間碰觸“山寨機”預設的“陷阱”功能定制了某項業務,電信運營商就會對其收費。
郭萬志舉例,一名長春消費者於今年5月發現其話費中出現上網費3.7元,可自己從沒有用手機上過網,打電話向電信運營商詢問則被告知是使用“山寨機”造成的。於是其要求運營商取消此項業務。可此後兩個月間,又反復出現同樣問題,這位消費者先後三次電話要求取消此項業務未果。
郭萬志説,消費者投訴電信企業,表面上電信企業很冤,但實際上他們事先就達成了某種協議,對産生的收益進行分成。他提醒廣大消費者使用“山寨機”要及時核對賬單,遇到多收費等問題要儘快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