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2月14日專電(記者 孟昭麗)剛剛下發的《福建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福建2011年起對城鄉低保家庭幼兒園入園保教費實行補助。
福建省省長黃小晶表示,福建在2011年秋季開學前基本完成新建、改擴建169所公辦幼兒園並投入使用,使每一個鄉鎮、每一個街道至少都有一所公辦幼兒園。
近年來,福建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迅速,每萬人口在園幼兒數連續5年位居全國第二,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外來務工人員增多、學前教育需求的不斷提高,資源不足、水平不高的問題日益凸顯。
黃小晶説,要加快發展學前教育,一要學前教育納入財政預算,按照“保基本、全覆蓋、有質量”的原則,大力發展公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園,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二要多渠道、多形式發展公辦園,鼓勵國有企事業和集體單位、街道鄉鎮舉辦公辦性質的普惠性幼兒園;三要對面向大眾、收費低廉的民辦幼兒園實行財政補貼,用水、用電、用氣實行居民價格,符合規定條件的免徵企業所得稅和營業稅。
綱要提出,福建加強對各類幼兒園保教質量的監管,防止“小學化”傾向,並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形式,深化教育內容和方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