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有關部門獲悉,2011年吉林省將穩步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城鄉低保標準分別不低於城市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農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25%,補助水平分別達到城市月人均221元、農村年人均1144元。
健全臨時救助制度,實現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全覆蓋,均衡開展住院救助、門診慢性病救助和臨時救助,使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率達到100%。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實現縣以上全覆蓋。
同時,健全救災資金投入管理機制,完善省、市、縣、鄉、村救災應急預案體系,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全面完成4.9萬戶農村困難戶泥草房改造任務,提高困難群眾抗災減災能力。
將研究制定《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完善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整體佈局,利用現有資源擴建省肢體傷殘康復醫院和老年服務示範中心,新建和擴建2所市級、6所縣級社會福利中心。繼續建設600個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配備1800名公益崗位養老服務員。(記者 孫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