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記者從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1年度西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時間將從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與2010年相比,在個人繳費不變的前提下,西安市再次提高了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
2011年西安市居民醫保的繳費對象為,具有西安市城鎮戶籍、年滿18周歲以上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及其他未滿18周歲的少年兒童;具有西安市城鎮戶籍的、原城鎮集體企業中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長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靈活方式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繳費標準為,少年兒童個人繳納30元,財政補助不低於207元(2010年為134元)。低保、重度殘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兒童,個人繳納10元,財政補助不低於227元(2010年為154元)。城鎮非從業居民個人繳納180元,財政補助不低於207元(2010年為134元)。低保、重度殘疾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20元,財政補助不低於367元(2010年為294元)。(記者 李艷 實習生 馬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