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11日專電(記者 岳德亮)記者10日從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這個省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已經發佈: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4%,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為5%,不設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
其中,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是指本年度本省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下線是指本年度本省企業貨幣平均工資允許達到的最低幅度。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新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結合了2010年度經濟和社會發展執行情況及2011年度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各類企業也要結合本年度生産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參考上述指導線,合理確定工資水平。尚未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企業,要依據工資指導線合理確定工資分配,並儘快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使職工工資增長與企業效益提高相同步。
記者注意到,新公佈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了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2010年企業職工平均工資高於全省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2011年企業職工工資增長嚴格按5%的下線進行控制,不得突破。有關專家指出,這是專為壟斷行業所設的附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