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前期的充分準備,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經適房貸款業務受理將自11月1日起正式啟動。10月27日從市公積金中心獲悉,目前相關部門正抓緊各項工作,齊心協力完成好經適房全面推開後的公積金個貸支持。
根據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實施細則》,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貸款金額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一)不高於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三)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四)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經適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當公積金經適房貸款的借款人發生還款困難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增加補充還款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