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發改委(物價局)獲悉,經市政府批准,從2011年11月1日起,調整天津市非居民自來水價格。
市自來水集團公司、靜海水務公司、津南水務公司和西青開發區賽達水務公司供非居民用水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35元。具體安排是:工業、行政事業和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由7.50元調整為7.85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由21.90元調整為22.25元。具體收費辦法是:調整後的價格自2011年12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對使用IC磁卡水錶的用戶,調整後的價格自2011年11月1日購買水量起執行。
市發改委(物價局)要求,各供水企業要精心組織,週密安排,認真做好相關人員業務培訓、網絡調整以及用戶的宣傳解釋工作,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各單位、各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管理、節能挖潛,努力消化漲價因素。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